收养对象:身体健康、自理有困难或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及各类社会孤老、企业孤老。
从事心血管科门诊病房工作四十余年,八十年代中期在浙江大学医学附属第二院神经内科进修一年,对神经内科疾病有了全面了解,对脑血管病、痴呆、帕金森综合症、头晕眩晕颈椎病等均有较为丰富的临床经验,近年来老年病医学的临床研究及对大内科的临床实践,对养老事业有了足够的认识和实践,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。